商业运作方便,税收制度合理。海外离岸公司被免除当地所有的税收及印花税
•完全保密。不要求海外离岸公司公开财务状况或关于注册公司的股东及董事的直接资料
•无需申报受益者,无需申报年利润及财务状况。最大限度地财产保护,方便的资金转移
•自由度灵活。无需每年按期举行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海外离岸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买卖
•投资环境好。通讯设备先进,教育程度颇高。其优厚的投资环境和商业优势得意于1984年的国际业务公司条例
(Internatioanl Business Companies Ordinance)和1985年的公司法(Companies Act)。
•经济、法制健全。BVI的主要收入是旅游业,其次是国际金融服务业。其独立法律及司法制度是割据英国普通法制定
的,拥有最终可上诉达英国枢密院之权利。维京群岛的自治政府由总督主持会议,并有立法议会根据东加勒比海最高
法院立法。
公司名称:可以同时注册英文、中文名称(需额外缴费),取名限制很少。
注册资本:无最高或最低资本要求,不需要验资。
经营范围:没有特别限制和规定具体经营范围,法律没有禁止的业务都可以经营。
股东人数:一个人就可以凭护照或身份证注册有限公司,公司团体也可以注册公司。
发票管理:自行管理,自行印制。
账户管理:在香港及大陆各大城市可开立银行账户,可以开支票、信用证、汇款、提现、转账,没有账户管制,公司
之间、公司与个人之间,个人之间,自由往来,还可办理银行提款卡和信用卡。
外汇管理:自由兑换,自由进出,没有额度限制。
贸易融资:信用证贴现(抵押贷款)。
•公司特色
在BVI成立的公司受制于1984年国际商业公司法,可豁免缴纳所有当地税项,但禁止与本土居民进行业务交易、拥有当
地物业、经营银行或信托业务、经营保险或在再保公司及经营公司管理业务。可以注册空壳公司,受益人资料保密,
有高度的保密性,董事和股东的身份无须强制登记,可以不记名股份制。同时,BVI没有外汇管制,任何货币可以自由
兑换,投资者也可自由将资金调出或调入,其官方货币为美元。
税收制度
•海外离岸公司被免除当地所有的税收及印花税,无资产税及遗产税
•没有任何外汇管制,对于任何货币的流通都没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