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处名称变更所需的材料: (1)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关于名称变更的申请书; (3)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该企业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4)登记证、IC卡(电子版登记证); (5)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其中第(3)项一般是指国外公司经备案并获登记部门批准的章程修正案,或者登记部门出示的关于名称变更的证明。此证明需要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由中国驻当地大使馆认证。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