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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债投资涉税问题的处理

2013/3/4 23:34:45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发行时约定的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国债转让收入的实现。   5、国债成本确定   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国债,以买入价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国债,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企业在不同时间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其转让时的成本计算方法,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改变。   6、国债转让收益(损失)计算   企业转让或到期兑付国债取得的价款,减除其购买国债成本,并扣除其持有期间按照上述第2项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以及交易过程中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企业转让国债收益(损失)。   7、国债转让收益(损失)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国债,应作为转让财产,其取得的收益(损失)应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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