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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2013/3/6 23:22:17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综合示范区在产销衔接、信息服务、科技研发、公益性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带动示范效应,促进农产品现代流通集聚发展。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各地实际,抓紧制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工作方案。全面组织部署,统筹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建立和完善重点工作联系制度和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推进示范创新。要依据自身特色和优势,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以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为载体,通过集成流通政策,整合优势资源,聚集先进要素,加强交易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统筹推进农产品流通创新工作。   (三)加快政策落实。要会同财政、税务、国土、规划等部门加快落实中央1号文件及国发〔2012〕39号、国办发〔2011〕59号、国办发〔2012〕47号、国办发〔2013〕5号、国办发明电〔2013〕4号等文件在农产品流通财政、税费、用地、用水、用电、规划、交通、公益性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做好配套政策衔接,形成政策合力,研究出台政府鼓励的农产品流通设施目录,为落实中央1号文件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四)做好总结宣传。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跟踪和总结宣传工作,及时通过全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管理信息平台(http://ncplt.mofcom.gov.cn)向商务部报送贯彻落实情况。要利用新闻媒体、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和经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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