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公司注册|注册外资公司|上海注册公司0元办证费|免费提供地址地

  注册公司,来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热线:021-51001929服务热线:021-51860111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注册公司|公司注册|注册外资公司|上海注册公司0元办证费|免费提供地址地 > > 财税管理 > 文章内容

关于印发《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2013/3/19 18:15:55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机关负责人批准的,可适当延长。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列明事实认定、适用依据和裁量因素等内容要素。《执行标准》为税务机关行使税务行政处罚的内部裁量标准,不在税务处罚决定书中引用,但应当在审理报告等内部处理文书中注明。   第十六条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制度,通过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复议审查等方式对行政裁量权的行使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对于违反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范、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侵害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税务机关应当主动纠正。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工作列入市局年度考核。   第十九条 《执行标准》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不满”、“超过”均不含本数。   《执行标准》中所称“三年”指税收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前36个月。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二О一三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执行标准(暂行)(新旧对照表) 附件: 税务行政处罚执行标准(暂行)(新旧对照表).xls

上一页  [1] [2] [3]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相关文章列表
关于本站 - 网站导航 - 招聘英才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