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属年度扣除,不能提前或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所得税税前扣除要合规
一是注意扣除比例。比如,业务招待费采用按实际发生额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部分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一般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并可以向以后年度无限期结转扣除;公益捐赠计提基数为年度会计利润总额的12%可扣除;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允许扣除等。二是注意具体政策规定。如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等,应先冲减以前规定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相关费用余额,不足部分按税法规定扣除。三是注意会计与税法差异。如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罚款支出等,财务制度规定计入成本费用科目,税法规定不得税前扣除;财务制度规定可以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税法规定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等。
区分存货损失处理
一是存货跌价损失处理。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和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即以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也就是说,按税法规定,资产的减值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税前扣除。二是存货盘盈(亏)处理。对于正常的存货损失可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对于非正常损失的存货,增值税方面,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企业在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之前,已将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申报抵扣,则应当在该批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期,将进项税额予以转出。所得税方面,对于企业非正常损失的存货,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及保险赔偿或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应按规定的程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扣除。企业发生的存货盘盈,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技术开发费项目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操作上,企业在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