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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解析税法规定可扣除的合法凭证

2013/3/24 17:27:31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不得扣除;扣除项目金额中所归集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的;扣除项目金额应当准确地在各扣除项目中分别归集,不得混淆;扣除项目金额中所归集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必须是在清算项目开发中直接发生的或应当分摊的;纳税人分期开发项目或同时开发多个项目,或者同一项目中建造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按照受益对象,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分摊共同的成本费用;对同一类事项,应当采取相同的会计政策或处理方法。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规定不一致的,以税务处理规定为准。   由此,对于税法有特殊规定的,即使取得合法有效凭证,也要按税法规定进行扣除。税法规定扣除有限额的,此时不能按合法有效凭证金额进行扣除,而应按税法规定来扣除;要求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的,只有符合了规定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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