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公布的《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 (二)年提供货物运输劳务金额在20万元以上(新办企业除外); (三)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如是租用办公场所,则租期必须1年以上; (四)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五)具有自备运输工具,并提供货物运输劳务; (六)账簿设置齐全,能按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妥善保管、使用发票及其他单证等资料,能按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局的要求正确核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营业利润并能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局正常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