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纳税人由此产生了竞争力,收益发生了显著变化,则被认为有悖公平原则。
第二,建立专项的中央“营改增”财政资金,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分享比例。政府应该尽快着手调查,做好“营改增”试点改革对试点和非试点地区税收收入影响的测算工作,专项中央“营改增”财政资金使用原则以稳定“营改增”试点期间非试点地区税源为主。在此基础上,对“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广后,还应该结合我国不同区域实际情况,适时对中央与地方增值税分享比例进行调整,甚至可以对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分享比例。 第三,“营改增”试点时间不宜过长。从笔者掌握的信息来看,以长三角地区为例,相当一部分江浙的服务与物流企业已经开始着手考虑将注册地转移到上海,如果由此引起更多企业向上海迁移成为现实,很难说是一件好事。毕竟,试点地区因此获得的税收资源对其他地区税源的稳定性造成了负面影响,由此降低了非试点地区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其结果是一个零和博弈。为此,要对“营改增”试点给出一个合理的期限,避免在更大范围内造成对地方税源的冲击。 第四,及时总结上海地区试点经验,有选择地在其他地区推广。由于上海国税、地税局是一套班子,这种特殊的架构使得“营改增”试点在上海实施的压力和阻力相对较小。在非试点的其他省市,地方政府本来对营业税的依存度就高,若将地方的营业税改为中央的增值税,地方政府可以依赖的税源就更少了。一直以来,我国学术界对不同税种与国地税之间的隶属关系研究不够,并且,自1994年始,我国陆续出台的诸多税制改革政策都表现为地方税源的减少和中央税源的扩充。如果这次“营改增”仍然沿袭原有的税制改革路径,结果必然是,地方政府或者提高征管力度,或者寻求体制外的非税收入,以弥补减少的税收收入。如此将偏离政府的结构性减税目标,也背离 “营改增”税制改革的预期。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