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达半年多的准备之后,北京终于如愿以偿地成为第二批“营改增”试点的领头羊。 昨天晚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 《通知》将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没有提到的计划单列市宁波单列出来,此次试点总计包括8个省(直辖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从《通知》的内容来看,除了两点细微差别,此次确定的扩大试点地区与上海市适用同样的试点方案、试点行业和政策安排。 由于方案基本相同,那么上海试点所导致的部分企业税负上升的情况也将在这八省三市中重演,这也成为部分企业主最为担忧的事,这8个省市是否会出台像上海一样的财政补助政策还是未知数。 时间表划定 《通知》要求,北京市应当于2012年9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江苏省、安徽省应当于2012年10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福建省、广东省应当于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应当于2012年12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这也就表明,在未来的四个月中,每个月初都有一批城市进入“营改增”试点。 北京市作为试点的领头羊,税务系统内部准备工作比较充分,完成了人员培训和系统升级的工作,原属于地税的试点纳税户已经都转到国税了,国税已经通知这些纳税户进行“营改增”相关业务的培训。 中翰国际转让定价税务服务联盟发起合伙人王骏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北京市试点纳税人可能多于上海,对纳税人培训的工作量非常大,现在还有很多纳税人没有进行培训,纳税申报表也没有填写,时间其实非常紧张。” 从媒体的报道来看,和北京一样准备较为充分的是江苏和安徽,这两个省份早已向外透露要在10月1日开展试点。 三方面受益 《通知》称,此次确定的扩大试点地区与上海市适用同样的试点方案、试点行业和政策安排。 毕马威合伙人王磊表示,上海“营改增”试点的成功的确造成了洼地效应,许多省市认可“营改增”给企业带来好处。这些试点省市的文件规定将与上海试点的保持一致,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