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补贴,就业见习企业(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瞄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瞭望》: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撬动作用如何体现? 谢旭人:截至2011年底,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专门用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专项资金达到561.8亿元,其中2008-2011年共安排406.8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41.7亿元,具体包括安排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安排创新基金,支持技术创新;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企业创新创业等。 解决中小企业资金不足,靠财政资金直接投入远远不够,关键还是要发挥市场力量,引导社会资金流向中小企业。近年来,财政部门通过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实施金融财务政策等措施,积极撬动社会资金流向中小企业。 一是支持担保机构发展。财政部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门支出,对信用担保机构围绕中小企业开展贷款担保业务和降低收费标准进行补助。2010年,财政部与工信部联合印发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给予业务补助、保费补助,极大地鼓励了其为中小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业务的积极性;给予担保机构资本金投入,有利于其扩大资本金规模,增强业务能力。在此项政策的引导下,地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日益完善。 为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还实施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对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凡符合规定免税条件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关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规定的,不足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担保赔偿准备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截至2011年底,中央财政共安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84.4亿元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