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企业的价款,然后计算销项税额。如果该广告代理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在销售额中扣除支付给上游的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然后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缴纳增值税。可见,纳入试点的原差额征收的文化创意企业,可以通过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应纳增值税额。
二、税负增加可申请过渡性财政扶持 据悉,上海近期的试点反馈情况显示“营改增”后,70%的试点的文化创意企业出现税负下降,与此同时,也有部分试点文化创意企业税负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营改增”试点的首要目标是消除重复征税,在行业总体税负上“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因而不能一相情愿的认为“营改增”就是减税。另一方面,文化服务企业原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后增值税率为6%,增值税税制下虽可以抵扣,但是由于成本结构、经营周期等原因,部分企业可进行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再加上试点范围较小,若上游企业为非试点纳税人,则无法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这种背景下,无疑提升了文化创意企业的税负。 为了帮助试点企业平稳过渡,上海出台了沪财税〔2012〕5号、沪财税〔2012〕6号两个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税负增加的文化创意企业无疑应该快速作出反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争取相关财政扶持。 沪财税〔2012〕5号文件规定,财政扶持的对象主要是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后,按照新税制(即试点政策)规定缴纳的增值税比按照老税制(即原营业税政策)规定计算的营业税确实有所增加的试点企业。沪财税〔2012〕6号文件明确了企业申请财政扶持相关报表的填写问题,包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化申报表》和网上电子申报营改增税负变化申请表的填写。纳税人可依据《增值税申报表》填写税负变化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并自行计算试点后企业税负的实际变化额,在进行纳税申报的同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等候税务机关的审核。 更加具体的操作办法应该在2012年4月份出台,企业要核心关注需要递交的材料及其合规性要求,对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重点予以充分的重视。 三、做好营业税优惠政策清理及备案工作 近年来为了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发展,国家及地方层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发展的营业税减免优惠政策,“营改增”后,根据[2011]110号、[2011]111号文件,上海试点对原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对现行部分营业税免税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继续予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