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拥有自主的国内注册商标。 (二)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无违反排污等不良记录。 (三)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连续盈利。且企业年度上缴的区财政实得税收不低于品牌奖励的总额度(对经评审认定获得农产品品牌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 (四)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政策规定的条件。 第八条(申报程序) (一)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应在获得称号之日起3个月内,填写《上海市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奖励申请书》,报区质量技监局初审,经市质量技监局审查并汇总后,报市品牌建设专项资金评审办公室; 第九条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原金府[2005]26号《关于鼓励技术创新、发展品牌经济的实施意见》同时废止。 第十条本实施意见由区经委负责解释。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