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和发展一批有市场潜力、在国内外市场上有较高影响力的品牌产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依据《上海市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沪经流(2007)49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金山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资金来源) 区人民政府设立金山区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该资金作为专项用于加快企业自主品牌建设的补助性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三条(管理机构及职责) 成立金山区培育品牌战略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培育品牌工作推进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委,主要负责培育品牌的推进、协调工作和专项资金的审批和监督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支持方式) 区人民政府为促进企业自主品牌的建设,采用物质奖励和荣誉表彰相结合的方式,并围绕品牌经济的发展积极做好相关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支持标准) (一)对获得政府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称号的,如“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的企业,由区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企业申请市级专项资金奖励。 第六条(奖励原则) 当年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别品牌称号的,以及多次获得同级别称号的品牌,不重复奖励; 第七条(申请条件) 申请奖励的单位除符合本实施意见第五条规定的标准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