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A类实行便利化管理措施,B类实行电子数据核查管理,C类实行逐笔登记监控管理。试点期间,试点地区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用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只向海关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用于办理通关手续。在制度改革全国推广后,海关总署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调整出口报关流程,届时全部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 (二)出口退税无须外汇核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后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43号)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试点地区企业报关出口的货物,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时无须向税务部门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部门不再审核企业的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及相应的电子核销信息;对试点地区已经试行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予提供纸质核销单的出口企业,税务部门也不再审核其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应注意对12月1日前已办理正常核销和逾期核销及逾期未核销的出口业务,按试点前的出口退税相关规定办理(出口收汇已核销信息以试点地区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于2011年12月31日前传送给税务部门的为准);对12月1日前其他未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及12月1日后出口的货物,税务部门不再审核企业的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及相应的电子核销信息并办理出口退(免)税。 四、防范骗税 (一)电子和服装列入全国指令性检查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1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1]24号)规定,将办理电子、服装类产品出口退(免)税的企业列入指令性检查项目。主要目的是加大两类出口产品的税收管理力度,控制出口骗税案件的滋生蔓延,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维护正常健康的外贸经营秩序,防止国家税款大量流失。 (二)严格执行税款退库办理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款退库办理制度的通知》(国税函[2011]19号)规定,办理税款退库属于税收会计业务范围,其税务机关收入规划核算部门是办理税款退库的专职业务部门,负责办理出口退税等各项税款的退库业务。同时,要求退税审批部门和退库办理部门必须严格分开,不得由一个部门既进行退税审批,又办理具体退库手续。 (三)加强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1]22号)规定,为保证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采集质量和效率,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由国家税务总局实施一级采集,各地税务机关应根据关注信息生成的审核疑点提示加强审核,并严格按照《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管理。 总之,2011年出口退税政策四个方面的调整,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它既体现服务理念,为出口企业发展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又突出管理深度,把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到防范出口骗税当中,恰恰紧扣“十二五”时期进出口税收工作服务和管理两大主题。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