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从国外购买电脑,取得了境外公司开具的发票。请问,我公司从境外取得的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可否作为入账的凭据?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另外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计账核算的凭证。因此,上述公司取得的境外公司开具的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可以按照规定审核后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