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营企业目前税收负担情况,有超过8成的民营企业家认为“很重”或“较重”,15.6%的企业家认为“一般”,仅0.5%的企业家认为“较轻”。
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将正式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分别制订了“实施办法”、“试点有关事项”和“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等3个指导性文件。相关企业要特别留意细分业已公布的增值税扩围政策和即将出台的具体细则规定之利弊,构筑好税收防火墙,在尽可能多地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注意税收风险防范。
增值税扩围试点方案的特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计税方法设计了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两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在全国各行业推广之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此外,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且不得抵扣进项税。
为平衡税负,保持现行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在试点过渡期,对正在实施的部分营业税免税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继续予以免征;对部分营业税减免税优惠,调整为即征即退政策;对税负增加较多的部分行业,给予适当税收优惠。比如,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而对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和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营业税转型后的税负分析
值得关注的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对行业(企业)税负的影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除了对采取简易计税方法的小规模纳税人影响式微外(金融保险业除外),由于此次增值税扩围意在税制合理(解决重复征税),确保税收中性原则和增值税链条延长,在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保持税负基本不变的主导思想下,转型的利好因素可能将被个别行业(企业)受到较高税负的影响而抵销。其部分原因来自某些服务业由于属于“创意”或“智力”、“知识”产品,这部分产品增值额部分相对较高,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