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两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因此判决,被告上海精学公司立即停止在商品和商品宣传上使用“上海精科”标识,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被告成都科析公司、上海精学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 连线法官: 知产保护“不设防”让人有机可乘 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字号、标识等已成为公司、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国外,大公司大企业特别看重这些知识产权,往往为此编织起层层保护网。作为一家有着悠久历史的国有企业,险些连自己的“精”字招牌都没保住,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本案又给其它企业留下怎样的思考呢?记者采访了主审法官杜灵燕。 杜灵燕说,企业简称被他人抢注而引发诉讼,这在浦东法院尚属首次,在上海也比较少见。从本案审理中了解的情况看,上海精科公司知产保护基本“不设防”,因而让人有机可乘。“上海精科”、“精科”从1996年8月起作为简称使用,近年来开始在产品上标注,但上海精科公司从未对“上海精科”或“精科”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其次是不注意知识产权的权利监测。成都科析公司2001年8月注册“精科”商标后,多年并未使用,而对这一情况,上海精科公司毫不知情,“错过了在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的机会,错过了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机会,也错过了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机会。” 为此,浦东法院知产庭专门向上海精科公司发出司法建议,提醒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自有知识产权进行梳理,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和保护。 据悉,上海精科公司近日已正式回复,在感谢法院建议的同时,还附上了新订立的知产管理办法,请法官给予指导意见。“随着系列办法的落实,相信被抢注商标、被抢先申请专利等行为今后将不再发生。”杜灵燕告诉记者。 来源: 中国法院网 附: 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维权声明 核心提示: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曾于2010年7月1日发表严正声明,就部分不法商家侵犯本公司惯用简称“上海精科”的行为予以了通告, 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曾于2010年7月1日发表严正声明,就部分不法商家侵犯本公司惯用简称“上海精科”的行为予以了通告,并保留进一步诉诸法律的权利。声明发表后,所涉商家并未停止对本公司商誉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