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4件假发-票案日前经越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先后作出判决,40名被告人均被定罪处刑。
去年5月23日,浙江省公安厅统一部署,绍兴等六地市集中行动,破获浙江省一起最大制、售假发-票案,缴获的假发-票中最高可开金额近500亿元,案件被浙江省公安厅指定绍兴市公安局管辖。这也是浙江省最大的一起制售假发-票案,被浙江省公安厅列为2009年度全省十大经济犯罪首位。
源头:一家私人文印社
郑伟富、程建华和程志军三人,都出生在浙江丽水山区的同一个村庄,均属“80后”。他们怀揣着梦想,离开大山,结伴来到杭州闯荡。2006年,3人凑足了4万元,在杭州拱墅区开了一加文印社,经营业务打字、复印和印刷名片。
三人一致认为,拱墅区高校林立,生意应该不错,文印社开出后,他们还雇佣了印刷工和文员。但事与愿违,一段时间下来,生意平平,小店只能勉强维持,开店借来的钱也迟迟还不出。
2008年6月,衢州人程小军到这家文印社复印资料,跟郑伟富等人聊了起来,得知对方生意冷清,表示愿意帮他们拉拉业务。之前,程小军一直在跑印刷业务,手头上有不少资源。在以后的日子里,程小军将印刷业务拉来,从中拿回扣。
起初,程小军拉来的都是正规的,不过数量有限,文印社的生意并无明显改观。有一次,安徽人小郭找到了他们印假发-票并提供了原料,不久后,蠢蠢欲动的他们弄来印章和油墨,尝试印刷餐饮定额假发-票和机打发-票。
随后,程小军偷偷地在杭州汽车东站等公共场所,张贴了代开发-票的小广告,小广告一出,程小军的手机忙碌起来。
去年3月份,四人对印制假发-票进行了明确分工,程小军负责业务、郑伟富负责排版和购买印刷原料、程建华和程志军负责晒版和配页,两名雇工负责印刷和扫描等等,而假发-票的获利四人平分。
尽管挂着文印社的店牌,但他们还是有些心虚,于是将店搬到杭州一个偏僻的地方,掩人耳目。就这样,一张假发-票从这家文印社里印制而出,定额发-票、机打发-票一应具全。
渠道:四级票贩子环环传递
假发-票印制出来了,还要找到销售渠道。程小军除了上街贴小广告之外,他还经常去拨打街头上其他代办发-票的小广告,并适机推销自己的“产品”,直到他认识了早已从事假发-票销售的河南人周远超。
周远超是假发-票销售链条的第一环,他一年四季留着光头,见到他的人便称他“光头”,并不去问他真正的名字。在贩卖假发-票的行当里,周远超算得上“资深人士”,圈内影响力更大,他看过程小军提供的“货”后,两人从此展开“合作”。程小军等人印制的假发-票都是空白发-票,他们印制好后,以薄利多销的形式卖给周远超等人,通常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售价为2元。
从开始合作到被公安机关抓获,周远超他人手中共购买各类假发-票3.5万份,其中从程小军手头上购买各类假发-票2471份,近5000张已转售给其他人。
链条的第二环叫熊建辉。
周远超从程小军手中买来假发-票后,就在自己的“朋友圈子”里销售,从中赚些差价。在这起特大假发-票案中,周远超最大的客户就是熊建辉。
在这个见不得阳光的行当里,熊建辉自称“小钱”。熊建辉做假发-票生意也是半路出家,34岁的他本来在杭州旧货市场做二手手机生意,但手机满天飞的年代,他的生意非常平淡。从朋友那里听说,一个叫“光头”的人做假发-票赚了不少钱,于是主动给“光头”打去电话,成为了他的下线。
之后,“小钱”拉上老乡熊广郎,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了电脑和打印机等设备,然后从“光头”那里买来空白假发-票,一般每张值税普通发-票的进价为5元左右。
有了空白假发-票,“小钱”开始在杭州大街小巷里张贴代办发-票的小广告。很快,就有人打来电话,并将发-票内容、抬头、日期和金额等告诉“小钱”,“小钱”就按照对方的要求,将这些内容打到空白发-票上。不仅如此,“小钱”还通过别人介绍,结识了伪造印章的河南人杨某。每张发-票需要印章,“小钱”便给杨某打电话。
“小钱”向警方交代,空白假发-票填好后,他们一半以快递方式寄出,而现场交易的不多,有些近的地方,则让其他人转交。而他们售出的假发-票,有的按张销售(每张50元左右),有些则按票面金额的0.2%等不同比例收取。
截止案发,“小钱”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票面金额7567万元,获利1.6余万元。
链条的第三环叫费家凤。
这起特大假发-票的源头在杭州,绍兴则是重要的的销售终端。从警方调查的情况看,绍兴有一个8人组成的销售团伙,他们均来自安徽当涂县博望镇,他们手中的假发-票基本来自“小钱”。
在这8个人当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外号“胖女人”的费家凤。
如今,费家凤等安徽人如何觅到假发-票无从考证,她一直生活在绍兴,干活多种职业,但始终没有找到快速生财的道路,偶然机会知道了假发-票的暴利后,她不但自己干起了这一行,还将不少老乡“拉下水”。
费家凤推广业务的方式多种多样,除了在街头张贴小广告外,她还去接去工地或建材店推销,有时还给陌生人群发信息。由于费家凤身高不到1.6米,体型有些偏胖,她时常活跃在一些建筑公司上。“外地人,胖女人”后来一些找过费家凤开假发-票的人向警方描述如此她。
由于推广方式众多,其业务很快就铺开,绍兴的一些建筑公司、石化公司纷纷收到了从她这里买来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到费家凤落网时,其从小钱手头购买了的假发-票票面金额超过2440万元,非法获利4万余元。
链条的第四环叫傅兴华。
费家凤从“小钱”那里买来假发-票后,下一步就是直接销售给使用发-票的个人或单位,一些希望借此牟利的企业人员也陷入假发-票销售网,成为其中的一员。
自称“老傅”的傅兴华就是这样一位犯罪嫌疑人。
“老傅”并不老,50岁不到,在市区一家监理公司上班,收入不错。2008年年底,老傅手机上收到一条代办发-票的短信,短信是费家凤群发的。尽管一时用不上假发-票,但“老傅”一直将这条短信留着。
去年3月份,“老傅”得知搞建筑工程的朋友鲁某需要发-票,但有些材料又开不出发-票,他对朋友说自己能解决发-票问题。后来,“老傅”给费家凤发了个信息,让其开了38份票面金额累计1165万元的发-票。费家凤以每份50元的价格从小钱那里拿到票,再以2.43万元的价格卖给“老傅”,“老傅”又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朋友,从中获利1.6万元。
“老傅”尝了几次甜头,突然从媒体上得知浙江省公安厅的“5.23”行动后,便主动投案。
结果:法律的严惩
从法院判决的情况看,程小军等人不仅印制了大量的假发-票流入市场,还伪造了国家机关证件,共计非法获利15200元。以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三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程小军、郑伟富等4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并各处罚金二十万元。
周远超从程小军等人手上购买了3.5万余张空白假发-票,其中有5000多张卖给他人,非法获利不足3000元,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制造的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熊建辉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共计364张,票面金额7567万余元,非法获利16330元,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费家凤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共计103张,票面金额2445万余元,非法获利40150元,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傅兴华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共计46张,票面金额1371万余元,非法获利18132.97元,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六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