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某起诉前东家—某发展公司,盗用自己身份证注册公司将其列为股东,导致他的存款无故遭冻结。目前门头沟法院已受理此案。 蔡某起诉称,自1995年起,他在一家投资公司担任会计,2003年离职。 去年12月,蔡某收到了法院3份执行裁定书,称他应承担新公司出资不实的连带责任。同时,蔡某的全部存款被银行冻结。 对此,蔡某称毫不知情,身份证也被是该公司盗用成立新公司。蔡某认为,新公司是冒用自己名义注册成立的,要求法院确认自己不是该公司的股东,自己也不承担任何有关该公司的责任。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