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资企业中国实行低税收政策,并把区域或项目列入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目前,申请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和海外个人(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操作联动税收(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关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城市房地产税等。
1.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应征收的税率为33%,但在经济特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是15%的税率。在开放的沿海地区和省会城市的每个省,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仍是24%。
一般来说,外资企业可以享受优惠待遇,从第一个开始获利年度。企业所得税,免征的头两年半的企业所得税,免征三年以下。如果列入国家鼓励产业目录和成立于中西部地区,外资企业将享受另一个三年免征所得税后半个级别的五年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间。如果外资企业保持先进的技术,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头两年半的企业所得税,免征以下六年从开始获利年度。出口导向型的企业享受优惠待遇的一般,只不过如果年度总出口量占70%的年度销量,有一半的企业所得税免税。
2.操作环节税收
自1994年税制改革,中国已经开始了统一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对外资企业和家庭企业,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给海外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如果自制设备购置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落入了免税的进口设备,全额的增值税等国内设备将被退回。
3.进口环节税收
自1991年以来,中国政府已经减少了进口关税税率的8倍。目前,平均关税税率已经减少到16.5%。当国内项目或外商投资项目都列在声明鼓励目录或者是国家支持的,进口设备将免除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我国这项税收政策,鼓励外商投资,适应当前税收的发展。为以后中国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是新型的税收政策。外商投资,带动中国产业的腾飞,低税收,让更多优质的外资企业进驻中国市场,让中国经济早日与时间接轨,实现经济一体化。
北京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业务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