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公司注册|注册外资公司|上海注册公司0元办证费|免费提供地址地

  注册公司,来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热线:021-51001929服务热线:021-51860111

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2014/7/13 16:26:48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备注: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关于本站 - 网站导航 - 招聘英才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