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登记的,与公司设立登记时的要求相同); 3.公司撤销分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4.银行销户证明、完税证明、分公司印章; 5.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