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创业前想得非常好,总想快速收本,快速挣大钱,眼睛总瞄着那些迅速致富的“暴利”行业。结果不科学地上了一些所谓“快速赚钱”的项目,轻者赔自己的钱;中者负债累累;重者闹不好还要惹上官司。现在各种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上随处可见低投入、低学历,年赚几十万或者上百万的项目。这样的广告对于一个初始想创业的人来讲,的确很诱人,但对于一个老练的生意人来说,看到更多的是不可能。 试想,世上有100%没有风险,100%能赚钱的生意么?即使没行人祸,有时还有天灾呢。天津大学一位刘教授说的一句话很对:“天上不可能掉馅饼,如果你觉得真地要掉在你头上了,大概你要倒霉了。”这就像赌博似的,为什么会上瘾?原因很简单,就是觉得能赢钱。赌场和一些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厅、电玩城、赌球能让每个人都赢钱的话,可能么?开这种场所的,他会生钱么?他干这东西还要赚钱的。那么他赚的钱会从哪里来,道理简单得不得了。但是现实生活中总有些昏了头脑的人,不知死活地相信自己能赢钱,结果倾家荡产。 生活中有些“创业陷阶”就如同钓鱼一样,我身边也方很多人上当受骗。我曾经将上述道理告诉那些要投资的,但是也没挡住他们。原因就是他们太相信那个上了钩的鱼饵了。下面我要讲的这起骗局使得上百万人上当,被骗的人损失无法统计,很多人血本无归,倾家荡产。即使多年过去了,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和结果。很多人还在奔波,想挽回些损失。 山东众旺经济发展公司(下称“众旺公司”)2003年3月开展“消费储值”业务。它一手连两线,一条线是加盟商家,一条线是持卡消费者。“众旺公司”对每个加盟商家,按1%到15%的比例收取服务佣金。“众旺公司”将市场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消费者在一级市场消费2000元,即达到一个奖励权,就能获得众旺公司奖励1200元;在二级市场(万元以上的大宗消费)每消费18000元可得奖励10800元,回报率均高达60%,远远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和国债、保险等的回报率。“众旺公司”除经营“消费储值”系统外,自身没有任何增值业务,公司的运转和维持完全依靠加盟商交纳的佣金、特许代理商的代理费及其卖卡的收入。以一个奖励权计算,“众旺公司”每收取2000元销售额,就要支付消费者1200元奖金。 那么,“众旺公司”靠什么赚钱?“众旺公司”称,靠的是时间差和后续佣金,即给一般消费者的奖励,并不是一次发清,而是隔月发放,约10次即20个月左右发完,每次发放金额为100元左右。而对高端客户一个奖励权奖1万元的奖金,是按季度发放,约需5年时间发完,但佣金是每半月向商家收取一次。因此每个月内,收入的资金远远大于返还给消费者的数量。这种高额回报的方法,诱使消费者纷纷“入套”。仅仅一年多时间,“众旺公司”在全国的加盟商已超过14万家,遍布全国29个省区市,所谓的持卡消费者近百万人,其加盟商家和企业涉及餐饮、娱乐、医药、房产、百货等多种行业。据有关部门透露,“众旺公司”网络系统交易平台每月交易总额在20亿元左右,佣金收人过亿元。 2003年8月份以来,“众旺公司”已开始全面崩塌。自7月开始,每天都有上百人到“众旺公司d”济南总部要钱,他们来自江苏、安微、河南、黑龙江、湖北、辽宁等十几个省市。来要钱的主要是两部分人,一是花钱买奖励权的持卡消费者,一是刚加盟“众旺”、还没有赚到钱的代理商(代理费至少5万元)。他们每个人的投入都超过万元,最高的达20万元。接下来是:郑州、济宁、烟台三市的“众旺公司”代理商均已卷钱失踪;2003年8月5日之后,“众旺公司”中层以上人员便神秘消失,一个也没露面,手机全部关闭。新华社记者4月份对“众旺公司”的运作内幕进行披露后,国家工商总局、山东省工商局、山东省公安厅、人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对“众旺公司”进行了调查,对其“消费储值”的性质和危害做出如下认定: 一是涉嫌以变相非法融资形式诈骗。“众旺公司”利用以高额回报为内容的消费储值卡,将众多加盟商的佣金和代现商的代理费汇集于自身,实际上亡是一种变相非法融资。 二是诱发投资性消费和虚构消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在当前市场发育和消费心理不成熟的情况下,诱使众多消费者走向以投资为目的的非理性投资消费,更多的人则进入“虚构消费”,直接花钱买奖励权,博取高额奖金。持卡人与熟悉的加盟商家串通,不购物、不发生实际商品(或服务)交易行为。 三是计会危害巨大。实际上,“众旺公司”从一开始就为欺骗消费者设下了“陷阱”,在其制定的《持卡须知》中称,“消费储值”的奖励款属于企业对持卡人购物消费行为的赠予性奖励,按《合同法》规定,赠予人因经济状况变化可以不再履行赠予义务。 骗局崩塌,受骗者悔之已晚。济宁市的40多名群众多次到山东“众旺公司”总部,要求退还佣金、兑现资金。济宁“众旺公司”一位姓黄的业务经理悔恨地说:“我既是骗人者又是受骗者,我除了拉加盟商嫌取佣金提成外,今年共投入10万元买奖励权,现在还有3万元本钱没有收回。”有一位仿糖尿病患考,家境困难,为从消费储值上赚钱,以仅有的房产做抵押贷敖5万元,如果这钱拿不回来,他全家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济宁市一位姓朱的保健品专卖店老板,是“众旺公司”加盟商,其儿子要办钢琴学校,为了能多购物多获奖励,一次使在“众旺”加盟店买丁16台钢琴,每台交给商家佣全1000元,她揭露,“众旺公司”所谓“自然消费”完全是骗人的,消费者纯粹是为了奖金赚钱才加入,把它当做投资创业了。由于绝大多数持卡消费者是为了高回报而消费,消费就不再理性,相当一部分消费是无用消费乃至过度消费。 其实“消费储值”与国家明令禁止的“还本销售”有众多相似之处,都是以高额回报来吸引资金,刚开始他们或许会让消费者见到好处,但从长远看,只能有一种结果-那就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吸收的资金无法偿还消费者的奖励时,必然会崩盘。“消费储值”经营模式又不同于传统的“还本销售”,而是它的一个变种。传统的“还本销售”的主体是厂家或者商家,而“消费储值”则将“销售”和“还本”分割开来,销售的仍是厂家或者商家,“还本”由作为第三方的中介公司来实施。其本质都是“还本销售”。 上面这个例子危害性太大了,即使国家执法机关介入了,查起来难度也很大,对于参与者挽回损失的可能性也很小。但是回过头来看,为什么那么多人上当呢?原出很简单,大家相信这个能赚钱。我喜欢钓鱼,为了钓到更多的鱼,一般要打窝子,就是要在钓公的地方放些鱼喜欢吃的东西,这样鱼会越聚越多,当然钓鱼时就容易钓到了。我要说的意思是这些公司一般都会让一些人先赚到钱。周围的人看到达些人能赚到钱,开始相信、心动,再加上前期一些媒体和某些部门不知真相的支持,骗局变成了“好事”,人在这个时候,判断力几乎和要咬钩的鱼相近了,相信变成行动,行动变成受骗。 其实,世上哪有不劳而获,消费就能赚到钱的事呢?一些经济诈骗者狂言:“中国钱太好赚了。”原因两点:一是中国人多,二是中国人想快速赚钱的人多。从非法传销到还本销售,再到消费储值,还有什么种植(芦荟、仙人掌及其他植物)一年回本投资,比如,涉及3万多投资者和13亿金额的“万里大造林”以及涉及2万多投资者16亿金额的“亿霖大造林”,使得好多怀揣发财梦的人血本无归。还有互联网上的电子连锁加盟,可能将来会有别的名目,都是一个欺骗特点:抓住人们想快速赚钱还想省力的人性缺点。而受骗的人都是一个结果——欲速则不达,丢财长气。这怨不得别人,只怪白己老想着不劳而获,结果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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