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 办理地点:税务登记机关窗口 提供材料:“个体经济”可不报送以下的⑵、⑷、⑸项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⑸公司或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⑹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⑺印章; ⑻从外区转入的企业,必须提供原登记机关完税证明(纳税清算表); ⑼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