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4、依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实收资本变更的原由,增加/减少实收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实收资本的数额,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条款项;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正后的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领取换发的营业执照时缴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