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后二十日不行使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受让权。所谓“同等条件”,笔者认为应是股权转让的最终条件,即出让方和受让方最终成交的价格。 5、异议救济程序,由于股权执行程序上的复杂性,加上容易侵害被执行人、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实际,必须在执行中实行严格的异议审查程序,对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异议,应认真审查,执行措施合法合理的,依法驳回异议申请,异议有充分事实理由或执行程序有明显瑕疵的,应依法撤销执行措施或及时补救。在执行实践中,要特别注意“三个不得”,确保执行程序规范,实体合法合理。一是不得未经估价而转让;二是不得执行公司财产,公司享有全部法人财产权,公司对股东债务不承担责任;三是不得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资本维持原则是公司资本制度的三大基本原则之一,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股权时应同样不得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