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常驻代表机构的监督,通过向物业管理部门发放常驻代表机构情况征询表,了解常驻代表机构入住、退租等情况,及时核对和调整代表机构的信息,做到底数清、动态明;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等方式,加强与物业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引导物业管理部门担任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对于可能从事经营活动、服务活动的常驻代表机构进行提前警示,一旦发现常驻代表机构有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行为的,及时与工商机关联系,将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加强对涉外楼宇的管理,对于违规常驻代表机构所在的楼宇以及包庇、瞒报常驻代表机构违规经营行为的涉外楼宇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3.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纵向沟通。一方面,加强上下联动,各工商所应将在日常监管中遇到的难题及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逐级上报;同时上级业务部门也应加强对工商所的业务指导,上下联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常驻代表机构秩序。另一方面,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衔接,通过内部系统,将存在违法行为的常驻代表机构自动锁定。在约见其首席代表进行行政告诫,并实地勘验确认违法行为纠正后,登记部门再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此外,还可将严重失信的常驻代表机构及代表锁入企业不良行为警示系统,限制其登记注册行为。 加强横向配合。对常驻代表机构的监管涉及工商、公安、海关、税务等诸多部门,必须建立良好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一是监管信息共享,职能互补。工商机关可将常驻代表机构登记事项信息和违法违规情况定期通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常驻代表机构涉嫌诈骗等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常驻代表机构或代表存在虚假注册、异地办公或不办理备案登记不参加年检等情况的,应及时通报工商机关依法处理。二是加强个案查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对于重大案件,各职能部门应现场检查,根据各自职能进行调查取证。三是文件证明互认,提高效率。对于各职能部门均负有监管职责的事项,联合其中任何一个部门经现场检查对事实进行书面确认,其他部门即认可该文书的法律效力,不必重复现场核实。这种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不仅能够有效弥补工商机关执法手段的不足,也能大大提高执法工作效能。 □上海市工商局黄浦分局 冯 艳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