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东省工商局30日表示,明年起“债主”变“股东”可提供相关材料在工商部门办理登记。 广东省工商局提醒,债权转股权包括三种情形: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工商部门表示,申请债权转为股权的,应提供《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关于债权转股权并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或决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等相关材料。 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以债权转股权的,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