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借钱,明天注册公司,后天就便把注册资金抽走还债。近日,由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沈某某因犯抽逃出资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沈某某身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400万元,占实缴出资数额的80%,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抽逃出资罪。因此,对沈某某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