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石化、轻纺等先进制造业企业实施改制重组、主辅分离和国内外收购兼并,实现制造业改造转型提速,国际竞争力提升;引导资源型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获取战略性能源和资源,更好地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推进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低效率的劣势企业、劣势产品和落后工艺通过兼并重组加快调整淘汰。 二、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制度障碍 (五)取消限制企业兼并重组的规定。认真清理废止各种阻碍企业兼并重组、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规定,特别是限制市外企业对本市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和本市企业跨区县兼并重组的不合理规定。(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法制办等) (六)理顺跨区域利益分配关系。本市与外省市政府可签订企业跨省市兼并重组后的财税利益分成协议;妥善解决企业跨省市、跨区县兼并重组后的增加值等统计数据归属问题,实现企业兼并重组成果共享。各区县政府可参照企业跨区迁移的有关规定,处理企业跨区县兼并重组后的财税利益分成问题;除另有协议外,不得要求企业返还已享受的扶持政策利益。(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地税局、市统计局等) (七)放宽非公资本和中小企业的市场准入。切实向民营资本开放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并放宽在股权比例等方面的限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等领域。鼓励和规范外资以参股、并购方式参与本地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委等) 三、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引导和政策扶持 (八)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财税政策。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具体按照国家有关所得税、契税的规定处理。兼并重组后新设立的企业经税务部门确认后仍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继续享受原有企业的税收优惠。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变更或移用受海关监管的减免税进口货物和进口设备,符合政策规定的,经海关批准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上海海关等) (九)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在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资金,通过技改贴息、职工安置补助等方式,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兼并重组。通过财政贴息、信贷奖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