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代扣代缴增值税: (一)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的,境内代理人和接受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均在试点地区。 (二)以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的,接受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试点地区。 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仍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