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17日表示,对于今年12月31日之后仍未缴纳今年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经催报催缴仍拒不纳税的,税务机关将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上海市试点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根据《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将未纳税信息纳入联合征信体系。 根据上海市试点办法有关规定,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