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王先生一直奔波于上海物流协会和地方税务局之间,希望了解到更多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的有关细节。 前几天,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进行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的决定,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而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从2012年1月1日起先行进行试点。 这一改革直接关系到企业税收成本的增减,而作为上海一家大型公路运输企业财务总监的王先生,自然更要关注税改的一举一动,并且也希望在税改细则出台之前提出企业的一些建议。 重复征税之扰 此前,国内的公路运输和仓储等物流企业,并不需要交纳增值税,而是根据业务的不同交纳不同税率的营业税,其中,运输、装卸、搬运的营业税税率为3%,仓储、配送、代理等的营业税税率为5%。 由于物流行业业务涉及运输的各个环节,规模越大的物流企业所涉及的各省市区域就越多,它们往往在各地成立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或者将业务分包给当地的公司,因此在现行的税收体制下还会面临一些“重复征税”的烦恼。 比如一票货从北京发往南宁,并不是直接由北京的子公司一运到底,而是可能先在杭州等地中转分拨,再由杭州当地的公司进行运输,这中间就涉及到北京子公司和杭州公司之间的结算,而两家公司又都是独立的法人,也就都需要为这票货物的运输所得向各自的所在地政府交税,而实际上,北京子公司所交的税中,已经包含了运输到南宁的收入所得,杭州公司却还要为从杭州到南宁的运费交税。 事实上,税收问题一直是压在国内物流企业身上的重担。据《第一财经日报》了解,自2009年国务院通过物流业振兴规划以来,很多物流企业就一直在呼吁,应该在税收等方面作出一些政策调整。 而此次国务院要求将征收营业税逐渐过渡到征收增值税,也正是为了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因为实行增值税以后,企业可以通过抵扣购买原材料产生的成本进项税款来减少赋税,而不像以前按照所有的营业收入为基数统一缴纳营业税。这样一来,如果上述杭州公司给北京子公司开出后者支付运费的发票,北京子公司就可将此发票用于抵扣,这对于拥有全国网络运营的公司来说可能会减少一部分缴税基数。 不降反增之忧 然而,并不是所有企业都会因此受益。根据通知,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将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而这与现行的3%和5%的营业税率相比,依然高出不少。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下称“中物联”)的一位内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