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铁民就实施《个体工商户条例》答记者问 1、《个体工商户条例》即将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2、《个体工商户条例》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扶持服务措施。 3、取消了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人数的限制。 4、不再将出资金数额作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 5、取消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身份限制,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部门登记,即可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6、对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再设定有效期。 7、截止2011年9月30日,全省经工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数量为160.6万户,从业人员358.9万人,资金数额1266.1亿元。 东北新闻网讯 (记者 孙鹏)《个体工商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于2011年4月16日经国务院令公布。日前,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铁民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我省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状况怎样? 李铁民: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对我省个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促进个体经济和私营企业健康发展方面成效显著。截止2011年9月30日,全省经工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数量达到了160.6万户,从业人员358.9万人,注册资金1266.1亿元。户数、从业人数、注册资金分别是1990年的2.9倍、4.3倍、68.8倍;与2005年相比,户数、从业人数、注册资金分别增长了26.1%、26.9%、131.5%。个体经济为推动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记者:出台《条例》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李铁民: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需要对《暂行条例》进行全面修改,为鼓励、支持、引导和规范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提供更完善的法制保障。新《条例》体现了发展的观念、服务的理念和开放的思维,体现了党和政府关注民生、鼓励全民创业、关怀和扶持弱势群体的精神。新条例施行后,从1987年至今暂行了24年的《暂行条例》将被废止,这是中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 记者:《条例》是如何从制度上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 李铁民: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取消了《暂行条例》规定的一些不适当限制,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提供了更加宽松的制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