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一)《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5月10日文化部令第27号) (二)文化部关于实施《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四)《关于修订<文化部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管理规定>、<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的决定》(2004年7月1日文化部令第32号) (五)《文化部 信息产业部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 (六)《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20号) (七)《文化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网络游戏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46号) (八)《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6月3日文化部令第49号)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一)数量:无; (二)方式:申请人向市文广影视局提出申请。 四、行政许可条件 (一)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经营网络游戏为1000万以上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五)符合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六)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经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两项业务;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五、申请材料 l 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会计师事务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五)股东、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作简历。股东如有法人股东的,须提供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以及上述法人股东中法定代表人、每个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六)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明复印件或职称证明复印件; (七)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人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