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船舶公司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15年以上从事航远的资历 (2)在上海市设立经交通部批准的常驻代表机构满3年 (3)其班轮船舶至少每月挂靠上海市港口一次(以共同派船、舱位互换、联合经营等合作形式经营航线,经批准取得航线经营权的,视同满足本条件);经营不定期船运输的外国航商,须在中国有稳定的货源; (4)在中国的经营活动连续2年没有违反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外资船舶公司所需材料 1、外国公司开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外国公司银行资信证明原件3份 3、外国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拟设外资贸易类公司法定代表人简历及照片8张 5、拟设外资贸易类公司名称字号5个以上 6、拟设外资贸易类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文件中文翻译稿 7、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8、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9、外国公司介绍 10、外国公司在沪投资公司的申请书 11、委托本公司代理书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