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不断优化投资环境,支持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制定本试行办法。 二、企业审批登记申请由工商部门一口受理,文件内部流转,审批、登记机关应当根据《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批和登记。工商部门发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受浦东新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部门委托一并发放《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本试行办法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四、本试行办法自2006年4月18日起试行。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