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日开始,外商投资人除了可以在湖州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之外,还可以注册另外一种类型的企业:合伙企业。这得益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
市
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区别于前三类
企业注册时要经过商务部、发改委、外管局等多个部门的层层审批,新的合伙
企业的注册只须按照规定在相应的
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即可,大大简化了外商在华投资的程序,提升了投资的效率及灵活度。
“新规定除了给外资带来种种利好外,对湖州市的企业和个人也将是一个重大的好消息,尤其是那些拥有技术、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的企业,因为新规定中的有限合伙企业模式也将大大改善他们进行融资的条件和环境。”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