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底,张敏、刘强两人买下了我市某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可谁知一年后,贸易公司却因债务纠纷被告上了法院。作为法定代表人,张敏觉得很奇怪,他告诉记者,在收购公司股份前,他们已对公司所有债务进行过审查,没有发现公司有债务。而在他收购公司后,也没有债务问题。 据了解,把张敏的公司告上法院的原告也是一家公司。该公司在庭审中称,去年11月,张敏所在的贸易公司欠第三人曾强租车款11万元,并约定去年年底偿还所有债务。去年12月,曾强向原告出具了债权转让书,将债权转让给了原告。原告取得债权后多次与贸易公司协商还款事宜,但均遭到拒绝。原告当庭出具了一份加盖了张敏公司公章的欠条和曾强签字的债权转让书。 张敏当庭对原告提供的盖有公章的欠条提出质疑。他辩称,他们公司与曾强和原告都没有任何业务关系,没有出具过欠条,也不存在欠款事实。张敏称,他和刘强在购买了公司所有的股权后,没有更换公章,可能是公司有人在此前拿公章盖了空白文件,后又补上了欠条内容。为此,张敏要求曾强出庭,并向法院申请对欠条上公章的真实性、公章与欠条文字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法院根据张敏的申请,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经鉴定,欠条上的公章印确为张敏公司公章所印,但公章印文形成于同部位的落款时间书写字迹之前。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欠条上公章的印文形成于文字之前,但由于公章是真实有效的,因此,欠条是合法有效的,张敏公司应该尽还款义务。为此,法院一审判决张敏公司支付原告11万元欠款。 张敏告诉记者,在他购买贸易公司股份之后,公章一直由专人保管。因此他怀疑公章是在2004年12月之前被人偷拿使用的,原公司也表示和曾强没有任何业务往来。 据了解,张敏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后,市中院经审理,以原审事实不清要求一审法院重审。近日,此案将重新开庭审理。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