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公司注册|注册外资公司|上海注册公司0元办证费|免费提供地址地

  注册公司,来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热线:021-51001929服务热线:021-51860111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如何理解?

2011/8/28 16:49:01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是指全体股东出资的百分之二十?还是每位股东都要出20%?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从条文内容来看,应理解为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而非每位股东均须达到其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二十。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关于本站 - 网站导航 - 招聘英才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