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公司注册|注册外资公司|上海注册公司0元办证费|免费提供地址地

  注册公司,来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热线:021-51001929服务热线:021-51860111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注册公司|公司注册|注册外资公司|上海注册公司0元办证费|免费提供地址地 > > 财税管理 > 文章内容

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普通发票印制调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3/3/1 17:46:30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续。发票销毁应当由两名以上发票管理人员监督执行。   第四十三条 二级库发票核销工作流程如下:   (一)基层局发票保管岗应当制作《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核销申请审批表》,报科长、主管局长、市局发票保管岗、印制调拨科科长、分管所长和所长审核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将需核销的发票实物上交市局发票保管岗;   (二)市局发票保管岗应当清点发票实物,办理发票核销手续。发票销毁应当由两名以上发票管理人员监督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日内”含本数,“日”指工作日。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发票库房管理制度》(大地税函[2007]175号)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大地税发[2008]45号)同时废止。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关于本站 - 网站导航 - 招聘英才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