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函;
(二)行业标准申报单(见附件2的附表7);
(三)报批行业标准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的附表8);
(四)标准报批稿(纸型3份,电子版1份);
(五)标准编制说明(纸型3份,电子版1份);
(六)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纸型3份,电子版1份);
(七)行业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含参加审查代表名单或函审单);
(八)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原文和译文;
(九)强制性标准中、英文通报表。
第三十条 标准化技术组织对报批材料进行复核,通过后报部委托管理机构。部委托管理机构对行业标准报批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查,并给出行业标准编号,连同相应的报送函报安全生产司。
第三十一条 由标准化技术支撑单位审查除第二十二条(二)至(十一)项的内容外,并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一)与产业发展政策和产业发展水平的符合性;
(二)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
(三)标准中是否涉及专利,如有专利处置说明是否清晰;
(四)制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报批材料是否齐备。
第三十二条 对跨行业、跨领域的标准项目,在报批前还应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在报批材料中予以说明。
第三十三条 部委托管理机构在标准报批函中按行业、分领域对标准报批项目进行阐述,包括标准的制定过程和审查情况、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与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对比分析情况、标准体系和专利情况等内容。
第三十四条 安全生产司对报送的标准报批材料进行汇总审查,主要审查内容包括:
(一)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标准制定工作程序是否有效;
(二)有关问题的处理是否恰当;
(三)强制性标准是否符合制定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四)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
(五)标准中专利情况是否清晰等。
第三十五条 对不符合要求的标准报批项目及有关材料,安全生产司予以退回。
第五章 标准发布及出版
第三十六条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以部公告形式批准发布。
第三十七条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批准发布后,由有关部委托管理机构按国家标准化主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