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监督与控制也在不断加强,税收执法相对比较规范,外部执法环境也较好。这种状况主要基于四个基础条件:一是由于各国税务部门都有遍及全国的信息系统网络,不仅为税务当局进行纳税人数据处理和检索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也大大增加了执法的透明度,客观上减少了税务执法人员违规执法的机会;二是社会诚信度普遍较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也较高,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税收执法的难度,减轻了执法监督的压力;三是有较完备的立法和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强调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税务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减小了执法的随意性;四是大多数国家都具有较成熟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从公务员的选择、任免、考核、培训等方面制定有严格的标准,保证了公务员个人具有较高的执法水平,为规范执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欧美国家在税务执法监督方面的成功做法,为我们做好税收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1、加快税收立法进程是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机制的必要前提。从国家的角度讲,要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税收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提升税收法律级次,减少税收行政规章,扩大公众在税收立法上的参与度;从税务机关的角度说,应严格立法程序,严格规定税收行政规章的范围,缩小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范围,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质量,切实保护纳税人涉税活动中享受的各种权利。
2、强化纳税人直接监督是构建执法监督机制的努力方向。税收执法行为直接影响纳税人的切身利益,纳税人对于税收执法监督应该是最积极的,其监督也是最直接和有效的。国外普遍重视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给予了纳税人充分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以及畅通的税收救济渠道,这实质上就是赋予了纳税人对税收执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的权力,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税收行政权力滥用自然会受到有效制约。这种以“权益制约权力”的做法也应是我国税收执法监督的一个努力方向。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是税收执法得到严密监控的重要内容。从欧美各国的税务行政管理经验来看,权力制衡是实现权力监督的根本所在。我国应将政府行政序列依照“决策、执行、监督”的行政三分原则重新定位,使行政监督真正成为日常工作的部分。建立“体系科学、结构合理、程序规范、监控严密”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切实建立起独立行使职权的税收执法监督部门,形成互相制约、互相牵制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