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社会保险基金是重要的社会公共基金,基金安全是社会保障制度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贯彻社会保险法,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确保基金安全”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要求,在依法强化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的直接监督。为引导社会各方面积极规范有序地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决定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开展社会监督的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
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的主要任务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使这项重要的公共基金“在阳光下运行”,探索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办法,推进建立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机制。通过开展社会监督,总结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验,发现存在问题,促进完善政策,加强基础管理,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保证社会保险制度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公开。落实社会保险法,贯彻政务公开的要求,凡是能够公开的社会保险政策和经办事项,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有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搭建稳定的平台,疏通交流渠道,引导各方面有序参与社会监督,并不断提高监督的水平和能力。
(三)多种形式并举。以社会组织的参与为重点,探索多种社会监督形式,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四)循序渐进。开展社会监督工作要积极稳妥,遵循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的规律和特点,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和深入。
二、社会监督的对象及内容
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主要对涉及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服务和投资运营等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监督:
(一)社会保险相关部门。是否按规定存储、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有无违规开设银行账户、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将不同险种基金混合建账及核算;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划转社会保险基金;有无隐匿、转移、侵占、挪用或贪污社会保险基金等行为;有无将社会保险基金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兴建、改建办公场所,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