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当然,文件明确上述产品中不包括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既销售上述文件列举的免税鲜活产品,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上述鲜活肉蛋产品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如果没有分别核算,也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6、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增值税优惠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结合深化税收体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研究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制度。
7、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0号)规定,为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运营,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征增值税。无法提供具体比例或所提供数据不实的,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8、再生水等增值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国税发[2012]53号)进一步明确相关增值税优惠政策:(1)销售自产的再生水免征增值税。(2)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3)销售自产的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4)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5)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销售自产的电力,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