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股息在另一方所负担的企业所得税给予抵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403号
8.10.2.2 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内地相关税收安排
◎一方企业在另一方以船舶、飞机或陆运车辆经营的运输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和利润,该另一方应予免税。
《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八条
◎发生于一方而为另一方政府、地方当局或者完全为其政府所有的金融机构或由双方主管当局取得协议认同的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或者为该另一方居民取得的利息,其债权是由该另一方政府、地方当局或者完全为其政府拥有的金融机构或由双方主管当局取得协议认同的其他金融机构间接提供资金的,应在该一方免税。
《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十一条
◎作为一方居民的表演家或运动员在另一方按照双方政府的文化交流计划进行活动取得的所得,在该另一方应予免税。
《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十七条
◎任何个人是、或者在紧接前往一方之前曾是男一方居民,主要是为了在该一方的大学、学院、学校或为该一方政府承认的教育机构和科研机构从事教学、讲学或研究的目的,停留在该一方,对其由于教学、讲学或研究取得的报酬,该一方应自其第一次到达之日起,三年内免予征税。
《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二十条
◎学生、企业学徒或实习生是、或者在紧接前往一方之前曾是另一方居民,仅由于接受教育或培训的目的,停留在该一方,对其为了维持生活、接受教育或培训的目的收到的来源于该一方以外的款项,该一方应免予征税。
第一款所述学生、企业学徒或实习生取得的不包括在第一款内的赠款、奖学金和劳务报酬,在接受教育或培训期间,应与其所停留一方居民享受同样的免税、优惠或减税。
《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二十一条
◎在内地,消除双重征税如下:内地居民从澳门特别行政区取得的所得,按照本安排规定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缴纳的税额,允许在对该居民征收的内地税收中抵免。但是,抵免额不应超过对该项所得按照内地税法和规章计算的内地税收数额。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消除双重征税如下:(1)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取得的所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