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公司注册|注册外资公司|上海注册公司0元办证费|免费提供地址地

  注册公司,来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热线:021-51001929服务热线:021-51860111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注册公司|公司注册|注册外资公司|上海注册公司0元办证费|免费提供地址地 > > 财税管理 > 文章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明确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

2013/3/8 23:48:00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续,经主管税务机关对相关减免税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请备案后方可享受减免税政策。   八、关于主管税务机关能否调整核定征收企业应税所得率的问题   对核定征收企业如按照会计核算计算的“利润总额”大于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额的,应根据《核定征收办法》第九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的规定,调整核定征收企业的应税所得率。   纳税人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否则,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核定征收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应税所得率幅度范围内调整核定征收企业的应税所得率,调整后的应税所得率不得超过《核定征收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所属行业应税所得率上限。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次年6月底前依照《核定征收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该企业进行重新鉴定,如该核定征收企业已具备查帐征收条件,应鉴定为查账征收管理方式。   九、关于对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后如何补充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问题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和税务稽查部门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查补入库的税款,企业必须对被检查年度的汇算清缴申报表进行纳税调整,按调整后的申报表补充申报企业所得税,并将应补缴企业所得税或调增、调减当年的亏损额等调整事项作出补充申报的说明,连同补充申报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单位应对查补税款在综合征管软件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补充申报表中补录,避免出现综合征管软件中企业年度申报数据与企业留存报表数据不一致的情况,给下一年度汇算清缴带来数据无法核对的问题。

上一页  [1] [2] [3]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关于本站 - 网站导航 - 招聘英才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