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见税收与会计差异调整的分析
1. 会计核算与税收差异分类
从会计核算角度来分类:
(1) 永久性差异 :会计不计、税收计收入,如:视同销售 ;会计不计、税收允许扣除,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会计计收入、税收不计,如: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会计作费用、税收不作,如:业务招待费超比例部分、行政罚款
(2) 暂时性差异 :固定资产折旧、分期收款
从税收管理角度来分类(参考所得税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明细表”)
(1) 收入类调整项目:18项
(2) 扣除类调整项目:20项
(3) 资产类调整项目:9项
(4) 准备金调整项目:17项(附表十)
(5) 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
(6) 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
(7) 其他
2. 收入类调整项目——视同销售
(1) 视同销售确定收入的情况
(2) 视同销售价格的确定
(3) 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的所得税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新会计准则已经将企业会计制度下不确认收入的部分行为确认为收入核算,例如:以自产产品抵偿债务、以存货对外投资、以自产产品发放福利、以存货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下),因此特别要注意在会计和税法都进行销售确认的情况下避免重复进行视同销售的处理。
3. 收入类调整项目——不征税收入
(1) 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 收入类调整项目——收入确认的时间差
新税法一般贯彻权责发生制原则,但考虑到纳税资金能力的需要,部分收入的确认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例如:
(1) 租金收入
(2)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3) 利息收入
(4) 分期收款销售收入
5. 扣除类调整项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 费用化:未形成无形资产,按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150%扣除
(2) 资本化: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