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账面浮盈税”有了新进展。 4月19日,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主办了“2012上海创业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高层研讨会”,“优化政策环境”是这次研讨会的关键词。 VC、PE的税收政策成为会场讨论的重要话题之一。 据记者私下获悉,了解“浮盈税”的进一步消息也是不少VC、PE人士这次参会的一个主要目的。 此前,“浮盈税”已经在业界传得沸沸扬扬。 事情缘起于今年3月初。有媒体报道称,天津、北京、山东、上海等地已相继出现PE溢价投资企业原股东被征税的案例。 进入4月份,又有消息称,国税总局制订的《合伙企业及合伙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相关草案(下称“草案”)及地方配套操作指引细则,已进入召集PE基金管理人与行业会计人士征求意见的阶段。 传闻还称,这份“草案”提出,将以投资企业IPO为征税时间点,将PE投资入股价与投资项目IPO招股价的差额作为“增值部分”,按35%或40%税率征收所得税,是为合伙制PE基金的账面浮盈税。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许建斌亦出席了4月19日的研讨会。 他确认,上海市受国家税务总局委托,是初稿的起草部门和整个调研发起的部门。目前,这个稿件已经在前个月做了最后的审稿,现在正在有关市里面进行流转,也在听一些意见。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金融处处长刘健钧则在会上表示,“关于现在传的所谓40%的浮盈税,到现在,我们没听到确凿的消息”,他表示“相信财税部门还不至于这样”。 但刘健钧同时强调,“未来(税收)政策肯定要出,我们会推动国家财税部门做出一个合适的政策,但也不能让地方政府绑架中央政府。” “多浇水” 当下无疑是国内PE、VC行业的低潮期:募资变得困难,投资竞争日益激烈,而境内外的IPO市场趋冷。 在这样一个神经紧绷的时候,“账面浮盈税”的说法犹如掉入油锅中的一滴水,立马炸开了锅。 “就像买个房子,花了500万,或许现在价值1200万,那我就被要求针对700万的浮盈缴税,等哪天房地产崩盘了,掉到400万,还能退税吗?” 智基创投陈友忠就在微博上称,“VC所持股份的账面价值只有到‘落袋’时才有意义。” 更有激动的人将征收“浮盈税”的做法称为“明抢”。 清科也发表文章,质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